《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關于九園公路(京津公路-津圍公路)實施中重型載貨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右側通行、輔路限行及道路限速70公里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草案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稿
《公告(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九園公路(京津公路至津圍公路)區間段道路北側為風電產業園坐落地點,每日早晚高峰期間有大量通勤班車及私家車在此道路上通行,勢必會與貨運車輛形成混行。貨運車輛流量大,缺乏科學、有效管控,造成園區內來津務工人員和工作人員上下班通行期間缺少安全感,也會對開發區下一步人才引進、招商引資帶來負面影響。
“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違法行為已經成為目前交通事故一大誘因,在城市道路區域,超速問題造成的交通事故占比高達35%以上,高速公路及國省公路區域更是高達50%—70%以上。由于九園線東擴、西延路段屬于國家一級公路,設計時速80公里/小時;九園線(津圍公路至京津公路)區間段路段屬于城市主干道,設計時速60公里/小時。設計時速標準不一致,科技監控設備覆蓋面小、缺少測速設備,機動車輛經常出現超速違法行為,很難全時段監控車輛違法行為。
結合對九園公路(京津公路至津圍公路)區間段的流量調查、前期論證和對周邊不同企事業單位的走訪、座談,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進一步優化我區道路交通秩序環境,我們起草了《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關于九園公路(京津公路-津圍公路)實施中重型載貨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右側通行、輔路限行及道路限速70公里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
為進一步增強交通執法工作透明度,提高交通執法工作質量,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將《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關于九園公路(京津公路-津圍公路)實施中重型載貨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右側通行、輔路限行及道路限速70公里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全文發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以便進一步研究確定。
為解決九園公路(京津公路至津圍公路)區間段在東擴、西延兩段道路開通后形成的貨運車輛流量大,原道路規劃無法滿足目前道路通行需求且缺乏科學、有效管控導致的客貨交織混行、車速快等的交通安全隱患問題,根據區政府科學治理九園公路的工作要求和人民群眾對交通出行安全的期盼,公安北辰分局進行了科學調研分析并聘請專業人員進行反復論證、修改,形成目前的征求意見稿,主要內容如下:
為規范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提高通行效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現就在九園公路(京津公路-津圍公路)區間段實施中重型載貨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右側通行,輔路限行及道路限速70km/h交通管理措施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2月1日起,在九園公路(京津公路-津圍公路)區域內行駛的中重型載貨汽車(以機動車注冊登記核準車型為準)、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應當靠右側車道通行。
(二)自2022年2月1日起,在九園公路(京津公路-津圍公路)區域內行駛的中重型載貨汽車(以機動車注冊登記核準車型為準)、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禁止在輔路內行駛(界內及轉彎車輛除外)。
(三)自2022年2月1日起,在九園公路(京津公路-津圍公路)區域主路采取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70km/h(京山鐵路涵洞路段除外)。
(四)中重型載貨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同向3條車道路段的,禁止在最左側車道行駛,應在最右側車道依次行駛,可以借用中間車道超車,但超車后應與被超車輛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后,立即駛回原車道,禁止長期在中間車道行駛。
(五)中重型載貨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同向4條車道路段的,應在右側兩條車道行駛,禁止使用其他車道行駛、超車。
(六)因突發事件或道路施工造成右側車道擁堵、中斷,導致中重型載貨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無法在本通告規定車道行駛時,可以向左借用相鄰一條車道行駛,駛過該路段后,應當立即返回原車道。
(七)因突發事件或道路施工造成全部車道擁堵、中斷,中重型載貨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必須在本通告規定行駛車道依次停車等候,嚴禁借用其他車道行駛、等候或在輔路行駛。
(八)車輛行駛至路口前請提前規劃路線,注意觀察、按照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指示方向行駛,有變更車道需求請提前采取措施,注意行車安全。
(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十)對違反上述公告內容的交通違法行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采取警示教育、依法處罰等相關措施。
(十一)請廣大交通參與者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告要求,共同營造安全、有序、暢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
(十二)本公告中的中重型載貨汽車是指《道路交通管理機動車類型》(GA802-2019)中明確的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是指《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中明確的車輛。
(十三)本公告交通管理措施于2022年2月1日起實施。
為進一步增強交通執法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交通管理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公安北辰分局在北辰區政務網站、“平安北辰”微信公眾號等發布征求意見稿,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此次征集意見時間為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22日。歡迎社會各界人士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
1、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307400051@qq.com電子郵箱。
2、通過“平安北辰”微信公眾號,在此公告后留言反饋意見。
公安北辰分局
2021年12月10日